加强农民工实名制管理 源头防范各类讨薪纠纷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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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国家和地方政府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支付出台了一系列利好政策。但却被个别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成为违法犯罪的筹码,导致“劳务碰瓷”事件频发,加强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才能从源头上防范各类讨薪纠纷。

案件一

2020年1月,张家口市下花园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涉案人数多达十九人的恶势力团伙敲诈勒索案件作出宣判,十九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至七年不等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赵某某等人于2018年6月至2018年9月间,在廊坊市固安县、保定市竞秀区、张家口市下花园区,先期以工程量结算的方式承揽工程,且工期、质量达不到转包方要求后期单方面提出按日工资结算工程款,并虚报工人工时

为实现非法获利的目的,赵某某等人伙同被告人蒋某某等十九人利用不能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国家政策,通过围堵被害人项目部、售楼处以及聚众到政府上访等方式,对被害人实施敲诈勒索,逼迫被害人按照赵某某提出的以日工资结算的方式结算工程款,共同敲诈勒索被害人人民币多达数十万元。区法院认定,被告人蒋某某等人与赵某某等人经常纠结在一起,形成了数十人的恶势力犯罪团伙,为谋取非法利益,实施犯罪行为,敲诈勒索涉及金额巨大,属于恶势力成员犯罪。

案件二

2019年8月,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孙晋勇等27人劳务碰瓷”一案二审公开宣判,这一流窜多省区以“劳务碰瓷”为手段敲诈勒索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分别被判处2年6个月至15年不等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10月至2018年10月,被告人孙晋勇等27人在陕西省、山西省、宁夏彭阳县等地的煤矿企业生产工地,以务工为名与煤矿的外包企业项目部签订合同或以口头约定后开始“上班”,“上班”不久便消极怠工、滋生事端,故意让用工企业辞退或借故离开,然后自定标准向用工企业索要“工资”、“误工费”、“车费”等费用。

被拒绝后又以“农民工”讨薪为由,采取聚众到煤矿企业及其管理部门、政府信访部门上访或者以上访相威胁的手段实施敲诈,先后作案19起,涉案总金额214万余元。

如何有效防范劳务碰瓷?

针对于此,天恩科技创新研发适合公路、铁路等线性公路的劳务实名制考勤管理模式,系统根据劳务人员考勤自动统计工时,公开每个人的出勤状况,避免或减少因工资和劳务费的支付而发生的纠纷隐患,或恶意讨薪事件的发生。劳务人员可以以出勤率为依据,防止企业欠薪;企业也可以以出勤率为依据,应对恶意讨薪的事件。规范双方履约行为,使劳务用工管理进入规范有序的轨道,保证工人及用人单位的权益,方便监管部门监督。

除此以外,据项目现场管控特点和要求,采用人脸考勤+闸机或移动考勤解决方案,灵活高效监理工人个人信息档案资料库、考勤记录。做到施工作业人员底数清、基本资料情况清、出勤记录清、进出项目时间清和工资发放清的“五清”管理目标。采用“互联网+”的方式,将现场人员纳入信息库统一管理,实现标准化、信息化、智慧化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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