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假期有可能是大多数人工作以来休过最长的假期,在疫情压力下,很多地方发布延迟开工的命令,明确规定不得早于2月10日开工。然而真正到了2月10日,全国延迟复工再次升级,有些特殊的地区和企业在疫情解除之前不得复工,有的还可能要延迟到3月16日。
受疫情影响下的全国工地的复工情况如何呢?截止到2月20日,全国多个省市的工地已逐步开始复工,不过也有部分地区的“停工令”继续延长,建筑行业最迟3月16日才能复工。总体来看,各地一般安排错峰复工,涉及到国计民生的重要项目先复工,一般房地产项目后复工。
东北地区
吉林省:
全省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2日24时前复工。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等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
辽宁省:
辽宁省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等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
黑龙江:
有序组织其他领域工业企业陆续开工复产。有序组织除保障城乡运转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和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以外的其他领域工业企业自2月10日起可根据当地疫情态势,经市(地)防指同意后稳妥开工复产,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华北地区
山西省:
全市新建项目和节前停工的在建项目不得在3月1日晚24时前开工、复工,拟返并参与工程建设的管理人员、务工人员在3月1日前暂勿返并。
河北省:
全省所有建筑工地开复工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
天津市:
各建筑工地所属建设单位负责组织项目各参建单位对春节放假期间或假期前已离津人员进行排查登记,立即通知其暂缓返津,何时返津,视疫情控制情况和统一部署再另行通知。
北京市: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施工现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不早于2月9日(正月十六)24点复工或新开工,并要求必须对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实施封闭式集中管理。
其中,北京、天津、河北三省的重大建设项目已开始复工。山西太原则发布通知,房地产工地等在建项目3月1日前不得复工。
华东地区
江苏省:
近日苏州住建局发文明确建筑工地具体复工时间,文件要求:春节期间停工、所有新开工房屋建筑及市政公用工程,复工时间不得早于2月20日。
浙江省:
浙江省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等相关企业除外。
杭州余杭区明确全区建筑企业、建设工地原则上不早于2020年2月29日24时开复工。
福建省:
房建市政工程需要在2020年2月9日前复工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向属地住建主管部门报告,经属地政府同意,同时应当采取严格防护措施,确保从业人员安全健康。
安徽省:
全省各地建筑工地,包括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具体复工(新开工)时间要根据疫情防控进展形势,请示当地党委、政府同意后确定。其中,商合杭高铁合肥以南段、滁宁城际铁路一期二期工程、水蚌线蚌埠段改线工程已全面复工。凡是未制定防控方案、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项目管理人员未到岗及安全生产条件不合格的,不得开工复工。防疫物资、防疫人员配备不足的工地一律禁止开复工。
山东省:
山东省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
上海市:
上海市住建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类建筑工地不早于2月9日24时复工或新开工,相关务工人员在复工前不提前返回工地。
在山东、安徽、江苏、浙江、福建等5个省份,建筑企业已按照项目重要程度逐渐复工。其中,江苏有1万多个建筑工程,大部分工地将在2月20日以后复工。
华中地区
河南省:
河南郑州发布通知,重点民生工程2月25日复工,一般民生工程3月6日复工。其他工程(包括房地产等建设工程)3月16日复工,符合要求的企业可提起复工申请。
湖南省:
湖南省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
长沙住建局发文:全市新建项目和节前停工的在建项目不得在2月8日(正月十五)晚24时前开工、复工。
江西省:
江西省区域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前复工。
华南地区
广东、海南的工地已陆续开始复工,广西将全省地区分为三类,没有疫情的地区,企业可申请复工;疫情较轻的地区,一边防控疫情一边按顺序复工;疫情严重的地区复工重点项目,其它项目另行通知。
西南、西北地区
重庆市:
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复工、复产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
四川省:
四川省住建厅明确各地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要求,自行确定建筑工地开工复工时间,同时加强对开工复工项目疫情防控指导,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云南省:
除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等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外,省内各类企业及建设工程项目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
贵州省:
不得早于2月9日复工。
筛查和疫情防控方案报备。
甘肃: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发文:全省公路建设项目(不含冬季末停工项目)2月底前不得复(开)工。
陕西:
各类建筑工地不早于2月9日24时复工或新开工。
宁夏:
宁夏回族自治区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前复工,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
信息来源|建筑管理、各地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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