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厅:实名制不到位,2家企业全省限制市场准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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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省住建厅

近日,江苏省住建厅公布了《2020年11月实名制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被限制市场准入企业名单》:

截至10月31日,南通富力商业商务幼托项目(盈力商务广场)、宿迁市朱湖镇新行居住点建设工程2个项目仍未按时整改;

对上述项目的总承包单位广州天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宿迁华夏建设(集团)工程有限公司2家企业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给予全省通报批评。

江苏省住建厅下发的《扎实推进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中明确提出,5月30日前,所有在建项目必须实名管理

1、自6月份起,每月上旬根据全省实名制管理平台信息数据,对未实施实名制管理、未按月及时发放工资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列单通报,并列入全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预警企业名单

7月15日,省住建厅发布通报:59个项目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预警项目名单

9月3日,省住建厅通报:125个项目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预警项目名单。

2、连续3次被通报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列入个人失信名单

3、连续3次被列入预警企业名单的企业作为重点监管,相应扣除企业信用分

4、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企业,一经查实,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失信企业名单,扣除相应信用分并限制市场准入,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5、建设单位未按时将工资款拨付至工资专用账户的,实施通报和联合惩戒

附原文: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0年11月实名制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被限制市场准入企业名单的通知

苏建函建管〔2020〕549号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

2020年,全省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源头治理、多措并举、狠抓落实,全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发生根本好转。但仍有少数工程项目未按规定落实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等制度,在用工考勤、工资代发、分账管理、银行发放工资数据传输不到位等方面仍未落实到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风险和隐患。根据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扎实推进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厅对相关项目和企业予以预警通报。截至10月31日,南通富力商业商务幼托项目(盈力商务广场)、宿迁市朱湖镇新行居住点建设工程2个项目仍未按时整改,按照江苏省失信惩戒办法,经研究决定,对上述项目的总承包单位广州天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宿迁华夏建设(集团)工程有限公司2家企业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给予全省通报批评。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对上述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的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将限制市场准入的建筑施工企业作为重点监管对象,未经解禁不得参与省内工程投标和各类评优评奖。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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